何俊锋律师事务所(何俊锋律师事务所电话)
达科为表示,何政龙具备成为公司股东的资格,其股东权利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何俊峰代为行使浙江信专律师事务所律师娄霄云进一步解释称,虽然此情形在实务中并不常见,但公司法对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没有作出限制性规。
何政龙的父亲何俊峰是深圳市达科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科为的第三大股东及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持有公司7723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288%达科为最早是由吴庆军何俊峰分别出资30万元20万元于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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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科为表示,何政龙具备成为公司股东的资格,其股东权利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何俊峰代为行使浙江信专律师事务所律师娄霄云进一步解释称,虽然此情形在实务中并不常见,但公司法对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没有作出限制性规。
何政龙的父亲何俊峰是深圳市达科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科为的第三大股东及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持有公司7723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288%达科为最早是由吴庆军何俊峰分别出资30万元20万元于1999。